意向受讓方須承諾,同意系統(tǒng)自動生成的《資產受讓須知與承諾》的所有內容。
1、意向受讓方須符合房屋所在地相關部門或機構對本地房屋買實設置的各項政策及法規(guī)要求,意向受讓方應當自行了解有關房地產調控政策及由此產生的法律后果,如因不符合本地區(qū)房屋買賣政策或法規(guī)而造成不良后果的,由意向受讓方承擔全部責任。
2、本項目按標的房產現(xiàn)狀進行轉讓,意向受讓方及被確定為受讓方主體須承諾:
1)已充分清楚標的資產的證載情況(包括但不限于面積、戶型圖等)與實際使用現(xiàn)狀,并同意按標的房產現(xiàn)狀進行交付(包括辦理過戶登記及現(xiàn)場交付等手續(xù)),認可標的房產的交易價格。受讓方承諾不以標的資產證載情況與實際使用現(xiàn)狀不一致為由,向轉讓方及產權交易中心主張任何權利(包括但不限于調整交易價格或交易服務費);
(2)已充分清楚、了解和接受標的資產現(xiàn)狀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內容,并同意自行前往現(xiàn)場實地丈量、查看、了解標的資產的所有情況(未實地丈量、查看、了解標的資產的意向受讓方,也視為對本標的資產現(xiàn)狀的確認),接受標的資產與原規(guī)劃設計不一致的現(xiàn)狀,接受標的資產附隨的所有缺陷、瑕疵及相關維穩(wěn)風險,并自行承擔本次受讓標的資產所帶來的一切風險和后果,不得以不了解標的資產狀況為由退還標的資產,意向受讓方及成為正式受讓方的主體不得以此要求轉讓方承擔任何責任;
(3)采取分期付款方式的,首期付款不得低于總價款的30%,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支付;其余款項應當提供轉讓方認可的合法有效擔保,并按合同期銀行貸款利率支付延期付款期間利息,付款期限不得超過一年; 同意被確定為受讓方之日起3 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署《資產交易合同》,并于《資產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將首期價款及山東產權交易中心要求的交易服務費支付至產權交易中心指定銀行賬戶;
(4)同意在產權交易中心出具產權交易憑證后 50 個工作日內,在轉讓方所提供的必要協(xié)助下辦理完成本次標的房產過戶變更手續(xù):如因受讓方自身原因未能在產權交易中心出具產權交易憑證后50個工作日內完成標的房產權屬變更登記手續(xù),且經轉讓方書面催促后 7日內仍無法辦理的,轉讓方可單方解除本合同。受讓方承諾按照《資產交易合同》轉讓價款30%的標準向轉讓方支付違約金,受讓方還應承擔因此給轉讓方造成的損失;并同意轉讓方收回標的房產,將扣除違約金及相關損失的剩余價款(若有)退還給受讓方;
(5)同意本次標的房產過戶所產生的費(包括不限于房產稅土地稅、流轉稅、土地增值稅、契稅、印花、工本費等)按房產所在地房產交易規(guī)定執(zhí)行,凡國家有明確規(guī)定由轉、受讓雙方各自承擔的稅費由轉、受讓雙方各自承擔,凡國家沒有明確規(guī)定的稅費由受讓方承擔;
(6)同意產權中心在收到受讓方支付的交易款及轉讓方、受讓方雙方向產權中心支付的交易服務費用后3個工作日內將全部交易價款劃轉至轉讓方指定賬戶;
(7)已充分理解并接受本次資產轉讓的所有內容及程序,非因轉讓方原因所引發(fā)的風險因素,由受讓方自行承擔。
3、意向受讓方須承諾,如非轉讓方原因,出現(xiàn)以下任何一種情況時,意向受讓方所交納的保證金不予退還,產權中心在交易保證金中扣除交易費用后,轉讓方可以交易保證金的剩余部分向意向受讓方主張相應的賠償,保證金不足以補償?shù)?,相關方可按實際損失繼續(xù)追償:(1)意向受讓方提交受讓申請并交納保證金后單方撤回受讓申請的;(2)掛牌期滿后,產生2 家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時未參加后續(xù)競價程序,或在競價程序中均不應價的;(3)被確定為受讓方,未能按照約定時間與轉讓方簽署《資產交易合同》或未按《資產交易合同》約定足額支付交易價款及交易服務費的;(4)意向受讓方存在其他違反《山東產權交易中心交易保證金操作細則》扣除條款情形的。 |